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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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同济大学喜迎十九大“文以载道,思以成行”征文活动的通知
2017.09.29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同济大学喜迎十九大 “文以载道,思以成行”征文活动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 党的十九大即将在北京召开,这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代表大会,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进一步贯彻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对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思想,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四个正确认识”,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共同研究,现面向全校青年学生开展“文以载道,思以成行”征文活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文以载道,思以成行”征文活动,引导广大学生关注十九大,关注全国党代会的有关信息,广泛了解全国党代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作用,深入挖掘党的十八大以来这五年所取得的成就与发展。推动“党情党史”学习教育向广大青年学生延伸,立足全局、聚焦要点,关注社会发展和国家前途。 二、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活动内容 “文以载道,思以成行”征文活动,...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违纪学生处分情况的通报
201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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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对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发生的11起学生违纪案件,依据相关规定与流程,现已处理完毕。 为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加强学校管理,依法维护校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教育广大学生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我校《同济大学学生违反校纪校规处分规定》等规定,决定给予陈某某等十一名学生相应违纪处分。 陈某某,男,汉族,1992年12月生,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2013级本科生。2017年6月19日,该生参加《机械工程材料》课程考试时,夹带小抄,决定给予其留校察看处分。 巢某,女,汉族,1994年10月生,人文学院2013级本科生。2017年6月27日,该生参加《艺术美学》课程考试时,夹带小抄,决定给予其留校察看处分。 赵某某,女,汉族,1998年5月生,经济与管理学院2016级本科生。2017年6月27日,该生参加《经济学》课程考试时,身边有未经许可的与考试有关的物品,决定给予其记过处分。 沈某某,女,汉族,1997年5月生,艺术与传媒学院2...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2017-2018学年核定通知
201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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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17-2018学年校内勤工助学 岗位核定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培养具有“扎实基础、实践能力、创新思维、国际视野、社会责任”五方面综合特质综合人才,依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上海市教委《上海市高校勤工助学管理暂行办法》及《同济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为加强我校勤工助学岗位管理,提高勤工助学经费使用效率,更好的发挥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功能,现对2017-2018学年(用工时间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校内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核定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岗范围 有设立本科学生勤工助学岗位需要的学院及机关部处(原则上参照现有岗位设置情况)。 二、设岗原则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按需设置,勤俭节约,提高效率,只减不增”的原则,申报勤工助学岗位。各用工单位需保证学生正当权益,加强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岗位要求 1.学生校内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后勤服...
同济大学2018届本科毕业生担任专职辅导员暨 “青年人才储备计划”选拔结果公示
2017.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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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同济大学青年人才储备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个人报名、所在学院初选推荐、学校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工作小组面试,现产生同济大学2018届本科毕业生担任专职辅导员暨 “青年人才储备计划”人员10名,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姓名 毕业学院 安尼亚尔·艾尼瓦尔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格日乐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林宇航 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 刘博 法学院 闵睿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王秋晨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肖斌文 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叶尔扎提·吐尔逊哈孜 医学院 袁婧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钟梦莹 艺术与传媒学院 (按姓名首字母排序) 选聘结果自发布之日起公示五个工作日,如对上述人员存有异议,请及时联系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021-65986892 联系邮箱:fanglu@tongji.edu.cn 同济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9月13日
关于评审2016-2017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2017.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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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整体要求和研究生奖学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2016-2017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校级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在读的以下各类研究生:非定向学术型硕士、非定向专业学位硕士、非定向学术型博士、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非在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直博生按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新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2017年入学的非定向学术型博士、非定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非在职)。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要求在学制内。在规定学制内的研究生,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