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贷款代偿的申报通知
2017.11.13
通知公告
关于2017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贷款代偿的申报通知
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 15号)、《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 180号)有关规定,现就同济大学2017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 2017届毕业生;
2、 签约中西部基层(乡镇)就业,且工作合同大于等于三年;
二、 申请时间:
毕业当年的6月份、12月份
三、报送材料:
1、毕业生本人填写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两份);
2、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
3、单位二次分配者,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关证明材料(两份);
4、农行卡复印件(一份);
5、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 (四平路校区瑞安楼304室)
咨询电话:021-65981371/65982977
四、申请流程:
毕业生提交材料→学院盖章→学生处盖章。
五、注意事项:
1、对今年毕业初暂未落实工作岗位、毕业时实际工作地点不明确或6月份未及报送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此次(12月份)报送。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