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6.12.12
通知公告
各单位:根据教港澳台办【2016】469号文件《关于2016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本年度我校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面向在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及华侨学生(不含2016级新生)。根据文件通知精神,我校此次可分别推荐台湾本科生一等奖学金候选人2名、二等奖学金候选人4名、三等奖学金候选人6名,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候选人1名、二等奖学金候选人1名、三等奖学金候选人1名;港澳及华侨本科生一等奖学金候选人3名、二等奖学金候选人4名、三等奖学金候选人6名。
2.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为:
本科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3000元。
硕士生奖学金,分成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7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4000元。
3.有申请意向的同学可依据下列申请条件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