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展现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鼓励我校广大青年学子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勇于实践、全面发展,我们拟在获得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全校本科生中遴选出最优秀的学生,采取适当形式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并将其中优秀典型报送给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机会入选《上海市2016年奖学金获奖优秀学生风采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从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获奖者中选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事迹突出的优秀典型代表。各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3。
学生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正文)和师长点评三部分。可参考附件中【学生材料样例】
200字简介(第三人称),含学生基本信息、所在学校、院系、专业以及在校期间各类奖项及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等顺序填报,同一类奖项按级别大小逐级排列。
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行文,应真实、全面地反映该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求简练精确、形象生动、能集中反映文章中心思想;文章内容要求主题深刻、事迹感人、格调向上、语言流畅,尽量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罗列成文。(请勿在事迹正文中加入个人照片或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2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校领导,学科带头人或知名教授、专家、学着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精辟评述。同时,署名点评人的姓名、单位、职务。
4.其他资料:请提供2-3张推荐学生生活照(图片格式)。
1.报送时间截至2016年10月20日(下周四)。
2.纸质版材料以A4纸打印,交至四平路校区瑞安楼304。
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准时报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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