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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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交通安全出行倡议书
2016.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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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维护上海市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广大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自3月24日始,上海市开展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集中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等十类交通违法行为,实现四个“显著”:突出违法行为显著减少,交通秩序和通行能力显著改观,交通基础设施显著优化,交通参与者尊法守法意识显箸提升。 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交通方式选择多样化和便利化的同时,也为我们安全出行提出了挑战和问题。据统计,近十年是中国机动车保有量的井喷期,而汽车又是机动车增长的生力军,2013年中国道路上的汽车已经比10年前多了1亿多辆,是十年前的5倍多。据新华社报道,我国30%的伤害死亡是由于道路交通伤害导致的,2000年以来,我国每年道路交通伤害导致的死亡人数在十万左右,受伤人数40多万,直接经济损失数以十亿计。 其中,机动车不按规定行驶,酒后驾驶屡禁不止,超载穿行,电动车行...
2016届应届毕业研究生担任专职辅导员选聘结果的公示
201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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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届应届毕业研究生担任专职辅导员选聘结果 公 示 根据《同济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经个人报名、所在院系推荐,党委学工部初选,同济大学专职辅导员选拔小组面试,产生2016届应届毕业研究生担任专职辅导员3名,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郭禹辰,女,拟录用经济与管理学院专职辅导员;任豪,男,拟录用经济与管理学院专职辅导员;孙羽捷,男,拟录用土木工程学院专职辅导员; 选聘结果名单自发布日起公示一周,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请及时联系党委学生工作部。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65986892 同济大学党委学、研工部 2016年4月8日
2016年度同济大学思政基金资助课题”立项通知
201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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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个人申报、院系等单位推荐、党委学、研工部审核并组织校思政基金委员会评审,针对提交的60余份课题项目,共评审出重点课题5项,各资助金额10000元;一般课题9项,各资助金额5000元;新任辅导员课题6项,各资助金额3000元。 课题正式立项自2016年4月起,课题研究周期为一年。校思政基金委员会将定期对课题研究的进展进行督查。课题中期考核时间:2016年9月,课题终期结题答辩:2017年3月。 即日起立项课题组可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 2016年度“同济大学思政基金资助课题”立项名单见附件。 附件:2016年度“同济大学思政基金资助课题”立项名单 同济大学思政基金委员会 同济大学党委学、研工部 2016年4月
关于开展2016年度“同济好班长”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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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为进一步弘扬学生骨干正能量,展示班长风采,提升班长群体自豪感与荣誉感,提高班长工作积极性,增强班级凝聚力,促进我校班级学风建设,特开展2016年度“同济好班长”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本科生、研究生班长 二、 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发挥同学与班主任之间的纽带作用。 3、有良好的班级群众基础,能够做到为同学们排忧解难,积极服务班级同学。 4、有创新意识,班级工作开展有特色、有亮点,取得一定成效。 三、 评选程序: 1、报名初选:本次评选采取学院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4月1日-15日期间,各院系自行组织内部评选,推荐“同济好班长”候选人,填写院系推荐表(附件一),其他有意参与评选活动的班长也可自行填写自荐表(附件二)。院系推荐候选人名额见附件三,个人自荐没有名额限制。院系推荐候选人可直接进入投票环节,自荐人通过材料初审后方可进入投票环节。...
关于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工资标准调整的通知
201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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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勤工助学效率,更好地发挥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功能,依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上海市教委《上海市高校勤工助学管理暂行办法》及《同济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沪人社综发〔2015〕10号)的有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对我校校内勤工助学小时工资进行调整,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自2016年4月1日用工启,我校校内勤工助学小时工资标准由11元/小时,提高至18元/小时。由学校勤工助学基金设立岗位、拨付工资的单位(以2015年12月岗位核定为准),自2016年4月1日起,每月核定的用工总时间量不变,总额度自然上调63.6%; 2、执行新标准后,学生在全校范围内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原则上每月总时间仍不超过40小时,请各单位在招聘前向学生咨询并说明; 3、各单位利用科研经费或其它相关经费聘用学生的勤工助学岗位,原则上不低于18元/小时; 4、自5月1日起,各设岗单位在制作勤工助学报酬支付表时,一律按照18元/小时的标准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