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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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17-2018学年体育单项奖评审通知
2018.10.10
通知公告
同济大学2017-2018学年体育单项奖评审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继续办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指示精神,不断促进高校基层群众体育发展,努力提高我校学生运动队技、战术水平和竞技水平,鼓励我校学生在各类运动会比赛中创造优异运动成绩。根据《同济大学体育单项奖评定细则》中相关规定,现启动2017-2018学年体育单项奖学金评审工作。 一、奖励对象 参加体育竞赛获奖的我校正式注册在校的全日制学生。 二、奖励要求 参赛时间自2017年9月1日起,2018年8月31日止。具体参见《同济大学体育单项奖评定细则》 三、评选程序 1.凡符合奖励标准的同学应于2018年10月17日17:00前填写《同济大学体育单项奖申请审批表》向所属项目教练员提出申请,并附报有关证明材料(比赛成绩册、秩序册、获奖证书原件等)。 2.由相关教练员复核运动员申报材料,并填写申报运动员综合评语及等级建议,于10月19日分别报送体育教学部高水平运动队管理中心和赛事与活动中心。 3.由体育教学部奖学金评选小组对上述材料进行评定,确定获奖拟推荐名单。 4.学生处对拟推荐名单(团体...
同济大学2017-2018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公示通知
201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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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17-2018学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公示通知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70号)、教育部、财政部2014年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同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同济学﹝2018﹞59号)的有关规定,我校2017-2018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经学生个人申请、各单位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学院公示、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已产生我校2017-2018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 现将候选人名单张贴于瑞安楼底楼大厅进行全校张榜公示,以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公示期从即日起至2018年10月16日17:00止。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发邮件至xueshengchu@tongji.edu.cn,或致电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秘书处65982977。 同济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秘书处 2018年10月10日
同济大学2017-2018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公示通知
201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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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2017-2018学年本科生 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候选人名单公示通知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7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计划的通知》(沪教委学﹝2018﹞33号)、《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学院初评,学院公示,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已产生我校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名单。 现将候选人名单张贴于瑞安楼底楼大厅进行全校张榜公示,以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公示期从即日起至2018年10月16日17:00止。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发邮件至xueshengchu@tongji.edu.cn,或致电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65982977。 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
关于开展“民族情 复兴路”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20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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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民族情 复兴路”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深港澳台学生对国家经济、文化、社会的认识,展示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学生群体的人文情怀和精神风貌,值祖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党委学研工部决定面向全校港澳台学生开展“民族情 复兴路”主题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要求 (一)主题及内容 以“民族情 复兴路”为主题,用文字记录面对新时代、新使命、新征程的所见、所闻、所想,抒发作为改革开放的见证者、受益者、参与者与贡献者的真实感受,表达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美好心声。 (二)对象 在我校就读的港澳台本科生、研究生、进修生、交换生,以及有在内地高校学习经历的港澳台校友等。 (三)要求 1.内容要求 围绕本次征文活动的主题,题目自拟,体裁不限,要求原创,字数在1000-3000之间,鼓励配图。征文应做到内容真实可信,感情真挚向上,文字生动活泼,具有较强的可读性和感染力。 2.格式要求 (1)大标题二号字,一二三级标题为三号字,正文内容为四号字,行距28磅。 (2)文章最后注...
同济大学2018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的申报通知
201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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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 15号)、《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 180号)有关规定,现就同济大学2018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1、 2018届毕业生; 2、 签约中西部基层(乡镇)就业,且工作合同大于等于三年; 二、 申请时间: 毕业当年的6月份、12月份 三、报送材料: 1、毕业生本人填写《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两份); 2、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 3、单位二次分配者,由学生签字确认的二次就业证明(两份); 4、农行卡复印件(一份); 5、申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6月15日(12月份报送截止日期为12月15日) 6、学生事务中心:瑞安楼304室 7、咨询电话:岑老师021-65983932、蔡老师021-65982977 四、申请流程: 毕业生提交材料→学院盖章→学院收齐所辖学生材料后→学生事务中心盖章→报送教育部审批。 五、注意事项: 1、对今年毕业时暂未落实工作岗位、或毕业时实际工作地点不明确、或6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