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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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18年度优衣库奖学金项目”人选的通知
2018.04.02
通知公告
关于选拔“2018年度优衣库奖学金项目”人选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与日本迅销集团的合作协议,2018年度优衣库奖学金项目计划向我校4名优秀大学生颁发奖学金(全国10所重点高校共40名)。现将有关选拔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金额: 优衣库奖学金每年每人的奖励为人民币5000元,用于奖励人文社科类、计算机科学、物流专业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遴选条件: 1.热爱祖国、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自强不息,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领导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有志成为未来国际化经营者; 3.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具有国际化视角,在计算机科学、物流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有志成为全球化的专业人才; 4. 2018年8月至2019年6月期间,保证参与优衣库奖学金项目要求参加的各项交流活动; 5.学习成绩优异,现为本年级排名前30%的本科二年级学生。 三、评选程序: 1.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及日本迅销集团计划于2018年5月17日(周四)举行面试。我校学生面试地点为优衣库上海总部。 2.我校最终...
同济大学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大使名单公示
201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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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生申请,学生处评审,现已产生同济大学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大使名单,予以公示。 同济大学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大使 序号 姓 名 1 吴 菊 2 张继羽 3 郭魏洁 4 成林燕 5 张江頔 6 郑文强 7 高 华 8 罗岚炘 9 王 妍 10 周婷婷 11 曾俊玮 12 付 敏 (排名不分先后) 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4月4日前邮件反馈至tjstudy@tongji.edu.cn。 同济大学学生处 2018年3月29日
“同心筑梦,济世中华”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获奖项目公示
201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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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校考核与评比,共有3个项目获一等奖、4个项目获二等奖、5个项目获三等奖,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月30日-4月4日,公示期间任何组织或个人如有异议,请致电65983932,或发送邮件至tjstudy@tongji.edu.cn。 奖项 项目申报人 项目名称 一等奖 吴 菊 “筑梦大学,勇敢起飞”感恩激励宣讲活动 张继羽 建功立业于美丽新疆,不忘初心为基层服务 郭魏洁 关于大学生资助项目的宣讲及调研 二等奖 成林燕 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及反馈的现状分析调研——以重庆市奉节县为例 张江頔 学生资助工作中“情感交互”现状的社会调研及思考——以重庆市长寿区为例 郑文强 关于安徽省寿县学生资助政策及落实情况的调研 高 华 “同心筑梦,济动我心”——同济大学助力高三学子圆梦计划 三等奖 罗岚炘 宣汉县贫困生资助调研 王 妍 国家级贫困县学生资助政策与落实情况调研——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为例 周婷婷 对贵州省道真县资助中心进行志愿服务及学生资助项目的调研 曾俊玮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付 敏 关于安徽省寿县学生资助政策及落实情况的调研 同...
关于做好2018年中国银行校园地贷款毕业生还款承诺的通知
201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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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中国银行校园地贷款毕业生还款承诺的通知 为做好2018年中国银行贷款毕业生还款承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毕业生还贷: 请学生按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对应办理: 1. 毕业后按月还贷的学生,请填写: ① 《还款协议书》(一式两份); ② 《毕业去向登记表》一份; ③ “中行信封”一个(中国银行以后寄账单所需,学生在信封上写明收信人地址和姓名)。 2. 毕业后继续升学或未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可申请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期间的利息由财政贴息: ① 填写《同济大学学生中行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贷款申请表》; ② 本人前往中行平凉路杨浦支行办理,签署还款计划及贴息协议。 3. 毕业时拟提前还清贷款的学生: ①请毕业生本人携身份证、银行卡于每周一至周五(3月份毕业的研究生于3月31日前、其他学生于6月30日前完成)自行前往中行平凉路杨浦支行当场办理(不必再办理毕业还款承诺手续); ②请各学院注意验看其还贷结清证明。 4.未及时办理毕业还款承诺的学生一律按毕业后36个月内按月支付利息,36个月后按月等额还本付息...
关于做好2018年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毕业生还款承诺及在校生续贷的通知
201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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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毕业生还款承诺及在校生续贷的通知 一、 毕业生还贷: 1、 贷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4月至6月登录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点击提交。 2、 学生填写个人信息完毕后,在“毕业确认申请”模块下,确认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和贷款情况,并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3、 每年11月1日后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应还利息及本金的金额。 4、 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贷款学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并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还款计划变更,以保证学生在读书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二、 毕业生基层就业代偿: 1、 凡本校学生毕业后去中西部地区基层就业的(一般要求工作地点在乡镇,合同就业3年或以上),均可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请参阅财政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见学生处网站规章制度栏); 2、 填写《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备齐相关材料经学院盖章后于6月15日前(二次分配毕业生代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