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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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4年上海高校辅导员专题培训的通知(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理论与实践专题)
2014.11.14
通知公告
各院系、部门: 根据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关于开展2014年上海高校辅导员专题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2014年度“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理论与实践”专题由上海高校辅导员培训基地(华东政法大学)承办,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详见附件一)。我校报名人员请将相关信息(学院、姓名、性别、手机、邮箱、是否住宿)填写入附件一中报名表,并发至学生处思政科邮箱:tjszk@vip.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8日16:00,邮件名称请标明“辅导员培训报名-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理论与实践专题”。 如有问题,请联系学生处思政科。 联系人:方璐 联系电话:65982756 学生处思政科 2014年11月14日 附件一:2014年上海高校辅导员专题培训通知 (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理论与实践专题).doc
转发关于2014年上海高校辅导员专题培训的通知(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育人专题)
201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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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部门: 根据市教卫党委、市教委安排,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育人专题由上海高校辅导员培训基地(华东理工大学)承办,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详见附件一)。我校报名人员请将相关信息(学院、姓名、性别、手机、邮箱)填写入附件一中报名表,并发至学生处思政科邮箱:tjszk@vip.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19日16:00,邮件名称请标明“辅导员培训报名-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育人专题”。 如有问题,请联系学生处思政科。 联系人:方璐 联系电话:65982756 学生处思政科 2014年11月13日 附件一.doc
关于组织受助学生和从事资助工作老师参加教育部“助学?筑梦?铸人”征文及图片大赛活动的通知
2014.11.13
通知公告
由教育部全国资助中心、中国银行、中国青年报社联合主办的2014年“助学·筑梦·铸人”征文及图片大赛系列活动已经开始,请各位同学和从事资助工作老师积极参与。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口号和主题 本次活动的口号是“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活动主题是“助学·筑梦·铸人”。 二、活动面向对象 征文主要面向高校所有接受国家助学政策资助过的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由他们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同时欢迎受助生的同学和学校从事资助工作的老师,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讲述自己或他人的青春奋斗故事。图片大赛活动主要面向在校生。 三、征文及图片大赛要求 1.征文主题为“助学·筑梦·铸人”,题目和字数均不限,体裁为记叙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 2.图片大赛的主题是“我的家我的梦”。主要面向全国高校所有接受国家助学政策资助的在校学生。可由参赛者本人或者请周围的人,用手机或者相机拍摄自己或自己的家庭在学习或生活中的瞬间,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讲述关于自己、父母或家庭的梦...
2014年上海高校辅导员专题培训通知
201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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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危机应对与媒体公关专题) 各高校学工部: 根据市教卫党委、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2014年度“校园危机应对与媒体公关专题”专题由上海高校辅导员培训基地(同济大学)承办。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4年12月2日(周二)至12月5日(周五) 二、培训地点: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彰武路校区 三、培训对象:各高校学工部门推荐专兼职辅导员2-3人参加 四、培训费用:培训费用采取培训基地补贴与适当收费相结合的方法。参加培训学员每人缴纳200元(含培训教材、资料、餐饮、住宿等费用),学员报到时以校为单位统一缴纳,由培训基地出具报销收据;其他费用由培训基地补贴。 五、食宿安排:本次培训提供统一工作餐,原则上不提供住宿,如学员确有住宿的需求,请于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由基地统一安排,住宿于12月2日中午午休时开始安排,最迟到5日早上退房。 六、报到安排:请参加培训的辅导员于12月2日上午8:45至9:15到同济大学彰武路校区(彰武路100号)中芬中心4楼报到,并缴纳培训费用。 七、名单报送:请按通知要求,填写《上海高校...
关于同济大学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
201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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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济大学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 根据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同济大学党政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暂行规定》的通知(同委发[2014]1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同济大学院系学生工作部门的负责人的外出报备做一下规定。 一、各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离开本市外出(包括出差、出访、离岗休假或学习等)连续3个工作日及以上的,除应向分管的院系领导请假外,应提前3天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进行报备。临时外出的,应及时报告。 二、各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外出,应明确外出期间主持工作的1名负责同志,并在报告时予以注明。 三、外出报告的内容,包括外出人员姓名、职务、外出起止时间、外出地点、外出事由以及外出期间代理履行工作职责负责人姓名及职务。外出期间如有行程变化,应及时补充报告。 四、各院系要严格按照本规定要求,切实做好本单位学生工作负责人的外出报备工作。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视情通报有关情况。 党委学生工作部(代章) 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