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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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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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

2014届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专科毕业生人数的3%;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为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专科毕业生人数的3%。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依据学生手册《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1年6月15日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评选条件执行(请以2011年以后《学生手册》版本为准,详情可见附件1-同济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10615修订稿))。

请各学院根据我处下达的评选名额按评选条件认真评选,并在学院公示后上报学生处。评选工作要注意严格把握标准、保质保量、宁缺毋滥

填表注意事项:

1、表格下载在学生处网站“相关下载”日常管理栏目;

2、表格一定正反打印,且每份表格只能为一页纸;

3、请尽量用电脑填写表格,签名手写;

4、表格中主要事迹一栏,以第三人称介绍被推荐学生在校的学习、实践、表现、获奖等情况。字数控制在400-600字左右。

学生处

201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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