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挖掘校园中拥有坚定理想信念、过硬本领、高尚品格、勇于创新、矢志奋斗的青春励志典型,激励全校学生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扎根人民、奉献社会、奉献国家,成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新时代人才,争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励志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网络支持:同济大学学生处网站(www.student.tongji.edu.cn)“同济大学生”“同济大学助学服务中心”“同济大学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等。
评选“励志之星”若干(不超过10名),视情况评选“励志之星”提名奖若干(不超过10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认真刻苦,在校成绩优良,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
3、在读期间能充分体现自强不息、勇于拼搏的精神,个人经历能凸显坚韧不拔、不畏困难的积极态度,争优创先、提升自我;
4.在各类国际交流、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感恩回报、创新创业、公益服务等活动中有突出成果或励志事迹。
各单位自即日起,挖掘推荐学生励志典型,营造评优争优、励志自强的良好氛围,于10月17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四平路校区瑞安楼304室或嘉定校区F楼414-2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xueshengchu@tongji.edu.cn,压缩包命名格式统一为“励志之星推荐-学院-学生姓名”。报名材料包括:推(自)荐表(见附件)、事迹材料(第三人称,1000字内)、个人风采照、汇总表。
2.奖励表彰:评委会拟对“励志之星”及提名奖获得者进行专项表彰;
3.前期宣传:在启动阶段,通过同济大学官网、同济大学学生处网站、“同济大学助学服务中心”“同济大学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平台,对“励志之星”评选进行宣传;
4.后期报道:评选结束后,学生事务中心将制作“励志之星”专辑进行宣传报道,同时通过校内外媒体广泛宣传获奖者励志事迹。
1.最终获奖者将授予荣誉证书,给予专项奖励,优先资助参与国际交流或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其他跟踪资助和后续支持等。
2.为在全校乃至更大范围内广泛宣传青春励志典型、弘扬奋进不息正能量,获奖者有义务参与本评选活动的系列相关宣传展示活动;同时学校有权推荐其至更高的平台,参评更高层次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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