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校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党委的工作部署,决定在今年底评选和表彰“2012-2013学年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我校各学院党委、系党总支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和校团委的专职干部、专兼职辅导员、学生支部书记、分团委或团总支书记等在第一线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同志。
1.各学院党委、学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和团委原则上推荐候选人1名,候选人名单和推荐材料于11月25日前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2.同济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基金委员会委托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审核候选人材料并听取各单位意见;
实行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金额的物质奖励。
“同济大学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者”是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单位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发扬民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济大学优秀思政工作者申报表 1份(电子版、纸质加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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