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中国银行贷款毕业生还款承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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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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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做好本专科毕业生还款承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贷款学生需填写并上交的材料包括:

① 还款协议书(一式两份)

② 毕业去向登记表一份

③ 中国银行以后寄账单所需信封一个,学生在信封上写明收信地址和姓名

2. 另需发给学生自行保存材料为贷款学生联系确认函一份(学生如遇联系方式变更请将此函自行发给银行)

3. 关于毕业生及未能按时毕业的学生贷款申请展期事宜,详见《同济大学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展期证明》。

4. 已经还清贷款的同学不必再办理毕业还款承诺手续,但各单位应注意验看其还贷证明。

5. 未及时办理毕业还款承诺的学生一律按毕业后两年内按月支付利息,两年后按月等额还本付息办法处理。

6.上述所列协议书,登记表,《同济大学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展期证明》等空白表格及填写样本均可在学生处网站的校园公告栏中下载使用,各单位今年贷款毕业生名单已发送至各单位与学生处联系的常用邮箱中,供参考。

7.毕业去基层就业的同学如欲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请先参阅财政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见学生处网站规章制度栏目),填写《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交学院盖章后备齐相关材料于6月15日前直接送大学生活动中心102,二次分配毕业生代偿申请资料请于2012年12月15日前送交。参加二次分配基层就业的同学必须于当年12月20日前将材料报送学生处。

请各学院及时将上述信息告知本单位所有贷款毕业学生,加强对毕业生的诚信教育,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并于6月10前将学生填写的还贷材料及学生展期统计表交大学生活动中心102。

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

2014年5月14日

联系电话:学生处:65975851 蔡老师 中国银行:65723544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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