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个人报名、院(系)初审、学校考评,并经学校辅导员选聘工作小组研究,以下同志通过专职辅导员复试,现予公示。
公示期3月31日—4月7日。
公示期间,任何个人或组织有疑议的,可向党委学工部和研工部反映。
联系人:刘志坚,联系电话:65984998;宋木生,联系电话:65982953。
应聘专职辅导员通过复试名单(按照姓名首字母音序排序):
李柳醒、刘孟婷、刘一呈
祁晓婉、冉彦龙、石 婧
王凯文、周 龙、张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