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同济大学2015年度“励志之星”的预通知
为了发现校园中拥有坚定理想信念、过硬本领、高尚品格、勇于创造创新、矢志艰苦奋斗的青春励志典型,弘扬“同舟共济,自强不息”的精神,助学服务中心拟于2016年3月开始开展“同济大学2015年度‘励志之星’评选”活动。
为更好地做好此项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现将评选活动有关具体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全日制在校学生,2015年度曾获得各类奖助金;
2.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良好的爱国情操;
3.自立自强、吃苦耐劳,热爱生活,乐观向上,在困境中能拼搏奋进;
4.品学兼优、追求卓越,或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公益服务、抗击灾害等活动中有突出成果或励志事迹。
二、时间流程
1. 3月初:初选:根据申报材料,从报名学生中初步评选出40名“励志之星”候选人进入复选环节;
2. 3月下旬:复选:采用自我展示等形式,选出20名决赛入围同学;
3. 4月中旬之前:决赛:通过现场展示互动提问等形式,评选出“励志之星”10名和“励志之星”提名奖10名。
三、表彰奖励
1.授予“2015年同济大学度励志之星”荣誉称号;
2.给予专项经济奖励;
3.资助参与国际交流或社会实践活动;
4.给予其他跟踪资助和后续支持。
注:为在全校乃至全国范围内广泛宣传励志正能量,获得励志之星称号的同学,有义务参与本评选的宣传展示活动。同时助学服务中心有权推荐其至更高的平台,参评更高层次的评选。
四、工作安排
自本通知发放之日起,请各院系利用寒假时间广泛宣传同学中自立自强典型,尤其是要通过网络平台等方式宣传我校历届“励志之星”和“励志之星提名奖”同学的先进事迹。
请各院系自即日起至活动正式开展之前,排查寻访学生励志典型,酝酿评优争优的良好氛围。正式评选通知将于2016年2月底公布。请各单位于下学期开学初及时关注我中心通知信息。
联系人:段老师 021-65975851。
同济大学助学服务中心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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