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同济大学资助育人主题教育基地的通知
各院系: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学生资助育人工作重心向院系倾斜,形成校院两级资助育人工作体系和更大的工作合力,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开始,在我校院系设立若干“资助育人主题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
第一期拟推出设立以“励志、感恩、诚信、慈善”为主题的教育基地。现将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发展性资助育人体系,引导学生更快健康成长成才。
2.各基地应当在不同校区内发挥辐射作用,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优势辐射和影响更多兄弟院系乃至全校范围内的学生,广泛开展各相关主题教育活动。
3.主题教育基地工作对象原则上但不限于经济受助学生。
二、申报对象
全校各院系,以院系为单位提出项目申请(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院系分管学生工作负责同志)。
三、申报内容
1.项目时间:2016年3月—2017年3月。
2.申报院系切合资助工作实际,围绕“励志、感恩、诚信、慈善”四项主题选择一项构建资助育人主题教育基地,设计工作方案和经费预算,细化工作项目和实施路径,搭建工作平台,创新工作载体,力争发挥良好的教育引导示范效用。原则上基地每学期大型活动(覆盖分校区)数量不少于2次,全学年不少于4次。
3.各院系可以根据学科特色等实际情况进行联合申报,做到资源利用最优化,影响效果最大化。
四、项目管理
1.各院系负责对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过程控制,助学服务中心给予资源统筹和资源支持。项目应及时提供阶段性项目成果材料,并以校院两级名义进行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助学服务中心将定期开展项目中期交流和总结验收。
2.助学服务中心将整合现有优质资源,对于成功申报、开展活动的基地,给予每年3万元经费支持(以学生活动报销为主),鼓励各基地自筹配套相关工作经费。特殊情况经评审通过后,可予以适当追加经费。
3.各基地项目合格完成验收后,助学服务中心将对基地工作负责同志予以一定形式的奖励和表彰,在年度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以及院系考核附加分值综合评定中予以优先考虑和支持。
五、申报程序
1.各院系组织项目申报,每个院系自主或联合择优申报1项。学校将于1月中旬组织专家统一评审,确定申办方,并择机举行授牌仪式。
2.各院系拟申报基地的,填写并提交《同济大学资助育人主题教育基地申报表》,于2015年1月11日前以纸质版和电子版形式递交助学服务中心。纸质版请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102室,电子版请发送至tjqgzx@163.com。
3.联系电话:65975851;联系人:段鹏岳、刘志坚。
附:同济大学资助育人主题教育基地申报表.doc
同济大学助学服务中心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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