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17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担任专职辅导员的通知(同济大学青年人才储备计划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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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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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同济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同委[2005]022号)的相关要求,学校将公开选聘10名2017届本科毕业生担任专职辅导员,并入选“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同时获得免试推荐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资格。按照学校人事人才工作的建设要求,入选者在从事学生工作满两年后,从中选拔部分人员补充至学校管理干部队伍。

“青年人才储备计划”自2012年开始实施,学校逐年从本科应届毕业生中选拨并培养一批青年储备人才,作为学生辅导员和学校管理干部队伍的后备力量,并专门制定和实施选拨及培养计划,以期推动学校学生工作队伍及管理干部队伍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一、选聘条件

1.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 学习成绩优秀,平均绩点不得低于3.5;

3.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4. 担任过班长、支部书记或其它主要学生干部两年以上者优先;

5. 志愿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二、选聘程序

1. 申请者本人向所在学院递交书面申请,填写并上交《专职辅导员聘任审批表》。

2. 经过学院选拔推荐,申请人请于2016年9月5日17:00前将个人申请及《专职辅导员聘任审批表》送至学工部思政科(行政北楼422/424室)

(特别说明:即日起至7月15日递交申请可送行政北楼422/424室;7月15日至9月5日递交申请可送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学生事务中心4号柜台。)

3. 学校选聘工作小组根据学院推荐意见组织考核面试(拟安排在9月),获得面试资格的申请者,必须按照面试考核要求认真做好自我推荐和当场答辩的准备,选聘工作小组根据面试及综合考核情况确认录取人选。

4. 录取者名单由学工部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公示并报送相关部门。

三、岗位说明

1、应聘者经聘任后人事管理方式为人才派遣。

2、辅导员受聘后需参加学工部组织的上岗培训,经认定合格后方可上岗并获得免试保送研究生资格,入职后第二年开始攻读研究生学位,学籍保留一年。

3、由于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辅导员在职攻读研究生的学费由学校负担一半,其余由辅导员个人或工作单位、攻读研究生学位所在的院系承担。

4、专职辅导员的聘期一般为四年。专职辅导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考核不合格的辅导员将被解除聘用,并取消免试保送研究生的资格。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赵老师 方老师

咨询电话:65986892/65982756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6年6月22日

附件:同济大学“青年人才储备计划”专职辅导员聘任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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