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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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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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工办、研工办:

为做好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一份完整的贷款申请合同资料包括

1、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A4纸中)2(无身份证者到保卫处开具户籍证明);

2、同济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老生为学生证复印件)1份;

3、同济大学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学院加盖红图章)1份;(无原件的同学直接填表学院盖章即可)

4、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1份;

5、借款凭证(五联单为一套,每贷一年需一套);

6、合同书1份(三联单);

7、合同特别签订条款一份(三联单)

(其中4567四项表格由中行提供)

8、截止本年度12月31日未满18周岁的同学另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贷款的证明(见附件)。

二、本次贷款受理范围

以新生为主,个别二、三年级学生如家庭确实有突发困难(有证明)也可同时申请,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受理,所有申请人必须为全日制在校生,且在当前就读阶段未在其他任何银行办理过助学贷款。

三、工作时间要求

各学院务必于10月20日前将本单位拟申请贷款学生合同资料并连同本单位贷款统计表上交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四平路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2办公室)。以保证银行及时完成贷款审核发放工作。

电子版长表表样见附件,无须提供纸质版,输入内容后发送至tjqgzx@163.com。贷款统计表电子表也发至上述邮箱。

以上材料本、研分开整理上交。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65975851)

2016-09-21

备注:几点说明

1、所有原在中行贷款的老生本学年贷款已由中行放款至财务处,待财务处查明其缴费情况后将多余款项划入其本人的银行卡中;财务处联系电话:65984345石老师

2、本次申请贷款的学生,分别按照实际需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总和计算,按年度分开填写,本科生每年贷款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贷款不超过12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剩余年限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3、各单位应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有组织的贷款知识讲解和信用教育;

4、申请表、借款凭证、合同特别签订条款、各单位汇总表电子版式样可在学生处网站校园公告栏中下载。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含5个附件).zip

附:家长同意贷款证明(请参照此样式另填写一份,同时提供签字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证明(样本)

中国银行上海市杨浦支行:

我(我们)是同济大学 专业2016级新生 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请注明其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我(我们)同意 同学向贵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我(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政策用好贷款,并保证学生毕业后按期还款。

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签名:

2016年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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