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奖励我校广大教师在本科、研究生教学建设、教学改革、教书育人等方面作出的突出贡献,鼓励和吸引更多的优秀教师在教育教学和培养学生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现将2018年度同济大学育才教育奖励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2、专任教师由各单位初评及推荐,思政系列教师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遴选推荐。
3、一等奖及以上奖项各单位限推荐1名候选人;二等奖实行名额分配申报(具体名额见附件1)。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单位成立相关机构进行初评,对申报教师的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候选人申报材料在单位内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
5、本科生院汇总材料后提交校奖教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本科生院网站公示。
二、申报范围
在本科生、研究生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师。
三、申报条件(参照《同济大学育才教育奖励金评定办法(2016年修订)》)
申报者须在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三年及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及以上的教师。
1.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并获学生高度评价。获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称号;或获校师德、师风十佳教师称号;或获校内外青年教师讲课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2.荣获校级社会捐赠奖或在人事处组织的考核中获教职工年度工作优秀奖。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学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承担省(部)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建设项目;或出版高水平的教材、专著;或发表在教学类核心期刊或专业类核心期刊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4.积极主动承担一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并获得学生高度评价。获省(部)级及以上辅导员年度人物称号(含提名奖);或获省(部)级及以上各项思政研究和业务能力竞赛奖励;或获学校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称号。
5.指导学生在科技创新、学科竞赛、实践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指导学生在学科竞赛中获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
6.指导学生获上海市及以上优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或上海市优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1、申请人填写《同济大学育才教育奖励金申请表》(思政)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
3、《申请表》和《汇总表》数据内容要相符,纸质版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五、材料提交时间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师的申报材料(含《申请表》和《汇总表》)请于6月22日(周五)前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行政北楼419),邮箱:tjszk@tongji.edu.cn。联系人:吴晓培65983280、田苏宏65981051。
附件:
1、《2018年同济大学育才教育奖励金二等奖申报名额分配表》
3、《2018年同济大学育才教育奖励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4、《内部使用核心期刊A、B类刊物目录》
5、《同济大学育才教育奖励金评定办法(2016年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