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本科生:
现启动2019-2020学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含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评审要求及办法参照《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执行。
根据学校统筹安排及学院评审需要,现进行以下通知:
一.评审时间:
根据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结合现阶段工作实际情况,本科生校级奖学金的评审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11月13日,请各学院在评审时间内完成院级评审、公示及上报工作。
二.奖项说明:
1、同济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含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金等校级奖学金评奖条件参照《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励管理办法》(附件2)、《同济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3)、《同济大学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4),请各学院对参评学生资格严格把关,按下拨名额公平、公正、公开展开评审工作。
2、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含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本科生社会活动奖学金名额已通过系统下拨到各学院,请及时登录同济大学综合服务门户(http://myportal.tongji.edu.cn/)-奖学金模块查看,并与相关附件内名额核对。
3、本科生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评奖要求及名额分配具体参见《同济大学2019-2020学年本科生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5,请第一时间将分配表名额与系统名额进行核对,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2019-2020学年,本科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等级认定标准采取现行与试行两套方案并行认定方式,认定方法具体参见《关于本科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等级认定的说明》(附件6)。
4、本科民族班学生专项奖助学金由少数民族学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单独下拨、评审。
三.评奖流程及材料上报:
1、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含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社会活动奖学金完成系统审核后需提交纸质版汇总表(系统打印生成,操作说明见附件7),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于11月13日16:00前交至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四平路校区瑞安楼304室)。
2、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含特色单项奖)除需提交汇总表外,另需提交《2019-2020学年同济大学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系统打印生成,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成一页,需签字盖章)及有特定表格要求的校外捐赠冠名奖学金申请表(附件9,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成一页,需签字盖章)。
以上附件均已发送至学院。
同济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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