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秋季学期同济大学学生处博士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招聘启事(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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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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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与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同委学〔2021〕11号),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处现面向全校选拔招录优秀博士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

一、基本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我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

(三)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五)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

(六)身心健康。

(七)服从组织安排。

二、工作岗位

1.学生处学业发展与指导中心

拟招聘人数:1人

工作地点:四平路校区

岗位职责分工:

(1)协助从事学生学业发展与指导有关工作,承担中心的学业品牌活动指导、学业帮扶项目管理等相关事务;

(2)协助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3)其他安排的各项相关事务。

2.学生处嘉定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

拟招聘人数:1-2人

工作地点:嘉定校区

岗位职责分工:

(1)协助开展嘉定校区安全稳定、社区思政、学生成长中心管理与服务、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2)协助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3)其他安排的各项相关事务。

三、管理考核

聘期为一年,无特殊情况须任满一个聘期。聘期不得超过毕业时限。博士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考核优秀且综合表现突出者,可申请续聘。

任期内按照《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发放岗位工作酬金。

四、报名方式

(一)应聘人员申请填写《同济大学兼职辅导员岗位申请表》《同济大学学生处博士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信息汇总表》,经导师、所在学院签字同意。提交申请表扫描件和个人简历pdf文件至18052@tongji.edu.cn(邮件主题和附件命名为“兼职辅导员申请+姓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20日。

(二)材料审核与选拔。由学生处负责组织筛选、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三)公示录用。对拟聘用同学,将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录用。

(四)履行聘用手续。学生处与录取人员签订《同济大学兼职辅导员岗位责任书》。

五、联系方式

1.学生处学业发展与指导中心工作岗位

请联系马曼老师 办公电话021-65983064

2.学生处嘉定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工作岗位

请联系刘亚男老师 办公电话021-69589463

同济大学学生处

2021年9月3日

《同济大学博士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应聘申请表》

《同济大学学生处博士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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